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10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以不超过 7.87 元/股(含)的价格集中
竞价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成交的最高价为 4.46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月 2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26,582,729 股,累计已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5%,成交的最高价为 5.178 元/股,成交的最
低价为 4.450 元/股,累计已支付金额为 130,190,100.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在实施回购期间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