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 关于作废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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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更正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更正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正后)》、《更正公告》
以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合理性的补充说明公告(更
正后)》,同时更正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四)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根据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于同日披露《关于
查报告》。
  (五)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
原因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1.60 万股
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
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11.6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相关激励对象在本次归属前离职等原因,
其所获授的相关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
关规定,且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相关的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
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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