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文件,
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给予独立判断,我们就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了解和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对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交易定
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
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