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51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全体监事保证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
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议案内
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告编号:2023-05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