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的通知,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
券”),并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736 号,以下
简称“《无异议函》”)。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40,045,151 股(其中包括通
过“华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换债券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根据《无异议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华强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
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无异议。
《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
华强集团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