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 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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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3-05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于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86.023元/股调整为85.817元/股、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245.226元/股调整为245.02元/股。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期 的 股 份 登 记 工 作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期 的 股 份 登 记 工 作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公告》。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1)。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2)。
    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截止本次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0,195,47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6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760,268.262 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 《激励计划》第十章的相关规定,若在《激
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
=86.023-0.206=85.817 元/股;
=245.226-0.206=245.02 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
由 245.226 元/股调整为 245.02 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
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
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分别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
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持
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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