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 41 名,除 8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 33 名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