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
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仅限于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债等交易,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