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