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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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协议
         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
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综合考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和参股公司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
及线束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价格以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备案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
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转让底价为评估备案价格 6,873.61 万元,遵循了自
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沈
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冬梅
             朱 军
             王延明
             朱秀梅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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