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航沈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交易价格依据经中国
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是综合考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飞
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而做
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全
资子公司向沈阳沈飞线束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王延明
朱 军
李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