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监事会核查意见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前述修订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
更好的调动核心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考核指标的科学性、
针对性和合理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修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中际旭创监事会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修订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字:
陈彩云 戚志杰 戴 瑜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