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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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3-080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 7日分
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 需求,
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00万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652.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 司森鹰
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森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
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以下
项目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哈尔滨年产1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
      木窗建设项目
      南京年产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
      窗项目
           合计                   67,345.90        67,345.90
     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哈尔滨年产1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
      木窗建设项目
      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
      窗项目
      年产15万平方米节能UPVC窗项
      目
           合计                   58,184.74        58,184.74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万元,其中超额募 集资金
为人民币15,024.31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于 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的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结合
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5%,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
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4,500.00万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 务相关
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 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 需求,
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董事会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需
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 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 决策,
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
本,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且符合 《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 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
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鹰窗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
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森鹰窗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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