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5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分红总金额作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
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391,804.72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为 454,659,967.9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04,983,086.55 元(以
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兼顾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回报
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 4,280,296 股)的
股本 503,171,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9 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29,687,094.3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
应调整。(注 1: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280,296 股,不享有参
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注 2:前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以扣
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
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
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盈利水平、财
务状况,兼顾了广大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成果;本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了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综合考虑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保障公
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在保
证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
成果,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预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
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