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株洲冶
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
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相关财务
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
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
更加真实、准确、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的事项。
独立董事:谢思敏 田生文 李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