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期限 12 个月内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
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该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该额度。鉴于上述公
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即将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到期,为了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合理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 12 个月内的金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
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四)资金来源
用于此项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理财产品投资决
策权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选择合理
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
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
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
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目的是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安全
性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