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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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
议案二: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触媒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
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
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
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
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
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
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
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
决结果计为“弃权”
        。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
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
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
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主 持 人:李进
                   议程内容
 一、参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各股东及股东代表推举计票员、监票员;
 四、审议各项议案:
   的议案》
 五、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审议;
 六、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七、休会、回收表决票,计票员、监票员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根据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现场会议);
 九、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签署现场会议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十、公司董监高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
 十一、主持人请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
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
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对累积投票制的具体适用情形进行
明确,并同步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邹本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
人原因,邹本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邹
本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邹本锋先生在
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邹本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甄
玉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甄玉科,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
开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 9 月-1999 年 10 月
就职于济南钢铁公司,历任焦化厂技术员、生产部副部长;1999 年
年 5 月-2015 年 8 月就职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化工厂厂长;
事长;2019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省焦化行业协会副会长兼协会专家
委员会主任;2021 年 7 月起,担任山东元森冶金低碳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长,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提名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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