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3-05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
(五)本次会议由陆宇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3-059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
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