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3-05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原持有甘肃蓝科石
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77,26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截止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能源持股变更为 77,728,665 股,占公司总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司
法裁定强制拍卖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中国能源被动减持。国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产”)、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浦发”)因司法拍卖增持。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国机资产是国机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
浦发是国机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权益变更后,中国浦发持有公司 26.72%的表
决权,中国浦发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限公司关于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2)。上
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
)做出裁定,拍卖中国
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持有的“蓝科高新”股票。
(执行裁定书文
号:
(2023)沪 0107 执恢 483 号、
(2023)沪 0107 执恢 484 号、
(2023)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3-054
沪 0107 执恢 485 号)。
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拍卖被执行人中国能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持有的“蓝科高新”股票。
近日,公司收到普陀法院《执行裁定书》 (执行裁定书文号: (2023
)沪0107执恢483号、
(2023)沪0107执恢484号、
(2023)沪0107执恢
(一)(2023)沪0107执恢483号
普陀法院裁定:
代码601798)78,130,744股股票的冻结;
代码601798)90,404,690股股票所设立的质押登记;
码601798)78,130,744股股票过户至买受人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二)
(2023)沪0107执恢484号
普陀法院裁定:
代码601798)4,404,691股股票的冻结。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3-054
码601798)4,404,691股股票过户至买受人张明名下。
(三)
(2023)沪0107执恢485号
普陀法院裁定:
代码601798)17,000,000股股票的冻结;
码601798)17,000,000股股票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名下。
基于本次司法裁定涉及的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
股东持股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有表决权情况
股东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变更前 变更后
名称
比例
比例
中国
能源
国机
资产
中国
浦发
中国能源与中国浦发于2020年8月28日签订的《关于甘肃蓝科石化
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能源将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表决权委托中国浦发行使,中国浦发为公司控股股东。
国机资产是国机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浦发是国机集团控股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更后,中国浦发持有公司26.72%的表决权,中国浦发仍为公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3-054
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性,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所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