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 128134 债券简称: 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路钢构”)
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及邓烨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商晓波 249,519,764 36.16%
邓烨芳 74,577,360 10.81%
合计 324,097,124 46.97%
二、本次自愿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
及邓烨芳女士自愿承诺: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三、公司董事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交易所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