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配”、“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8,43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850号同意注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上海汽配”,扩位简
称为“上海汽配”,股票代码为“603107”。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
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发行人基本面、市
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23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8,433.5000万
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
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3,733.5000 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060.1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
的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3,373.4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
拨情况确定。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约为2,783.03 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
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373.4000 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86.7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
量为6,746.8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
中签率为0.07186401%。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5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 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66,965,674 ;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952,921,541.02 ;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502,326 ;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148,098.98 。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6,866,075 ;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40,004,247.25 ;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925 ;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3,162.75 。
网下投资者获得初步配售未足额或未及时缴款的情况如下:
实际缴 实际配 放弃认
网下 初步配 应缴款金
序 配售 配售对象代 款金额 售股数 购股数
投资 售股数
号 对象 码 额(元)
者 (股) (元) (股) (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
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925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94股的
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10.16%。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68.8846 万股,占网下发行
总量的10.01%,占发行数量的2.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503,251 股,包销金额为7,161,261.73 元,包
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0.60%。
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发行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