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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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开始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 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 207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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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议案一:
《关于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
“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大丰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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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审议该议案
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15.94 元/股),则“大
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大
丰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
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持有“大丰转债”的股东请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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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