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苏陟先生《关于提议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公司股份的函》。苏陟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苏陟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苏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
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实行。
                     (最终以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为准);
万元(含);
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42.86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21.43 万股,回购股份
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苏陟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苏陟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后续如拟实施新的股份增减
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苏陟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
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方邦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