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 天安新材关于公司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高管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监事黎华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曾艳华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及增持情况
艳华女士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买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持股数(股) 数量(股) 入价格            后持股数      持股比
                                  (元/     (股)       例(%)
                                  股)
黎华强    监事      912,861   10,000   9.76    922,861   0.4226
曾艳华   副总经理、        0     10,000   9.76    10,000    0.0046
      董事会秘书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人员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
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股份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不
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二)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监事、高管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增持资金为个人的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也未提
出后续增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安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