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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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苏博特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
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
结构性存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1 号)核准,公司于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900.0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
资金为 79,100.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7 月 7 日汇入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2)
第 21002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329.59 万元。具体存储
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元)
交通银行南京东山支行       320899991013002406939     98,880,828.63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         8110501013402006202      100,849,989.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   93090078801200001562      10,622,758.23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125903004810608           72,931,113.53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支行营业部    528777934172                  11,161.24
        合计        -                       283,295,850.72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
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同时,应当满足
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
关事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
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和收益情况。
  (六)风险控制
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现金
管理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面审核后认
为: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
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明杰      易博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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