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
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
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学伟、赵贵英、姜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