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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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
加了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事项
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
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独立董事:才学鹏、郭春林、周睿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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