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迦南科技”)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迦楠
(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迦楠”)拟吸收合并莱米特(天津)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莱米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津莱米特的
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等将由天津迦楠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9F977D
名 称:莱米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平路10号
法定代表人:方策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2日
营业期限:2018年01月02日至2068年01月01日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与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迦南科技持有100%股权
财务数据 :截止2023 年9月30日, 该公司 总资产6,552.05 万元, 总负债
实现营业收入6,300.02万元,净利润-684.36万元。
(二)交易标的(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BLLHU241
名 称:迦楠(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 B10 号楼 462 室
法定代表人:王洪海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05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05 月 0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
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
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
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
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
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
服务;软件开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总部
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迦南科技持有 100%股权
财务数据 :截止2023 年9月30日, 该公司 总资产6,525.47 万元, 总负债
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9.01万元。
三、本次调整股权结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此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股权结构的相关安排
天津迦楠依法承继。在完成吸收合并全部手续之前,天津莱米特继续处理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业务。
的程序。
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五、本次调整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本次
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迦楠(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莱米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
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
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事项。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