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科技”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迦南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137,735.84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61,862,260.14 元。该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已全部到账。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浙江迦
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839 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
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
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 进度
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
项目
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
项目
合计 26,186.23 12,631.81 —
注:“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比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
责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
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 日期
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
项目
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
项目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原因
制药配液系统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自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
由于受到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并且考虑到当前宏观经济压
力及市场需求等客观因素,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主动控制项目
建设进度,鉴于上述原因,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
原计划的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基
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
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医药研发服务平台升级扩建项目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结合下
游市场需求情况,主动控制项目建设进度,致使公司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
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整体项目进度有所延迟。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场
地租赁、部分实验室装修、部分设备购买及部分体系认证等工作,尚需进行设
备购买、实验室扩展、体系认证扩充等工作。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
有序推进中,但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审慎性原
则,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但
是受到工程验收流程、装修招标流程等事项的进度慢于预期的影响,上述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有所放缓,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
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
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
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义铭 杨 苏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