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为上海阿拉
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阿拉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6 号),阿拉丁获准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9.43 元,新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28.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585.48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43.0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0】000627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截至 2023 年 6 月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日累计投入金额 30 日投入进度
高纯度科研试剂研
发中心
云电商平台及营销
服务中心建设
合计 43,343.24 36,267.34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考虑复杂的内外部宏观环境,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
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不及预期,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经
审慎判断,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高纯度科研
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及“云电商平台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至
变更前预定可使用 变更后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结合公司自身项目进度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金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阿拉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阿拉丁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阿拉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阿拉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阿拉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人对阿拉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