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经理人员
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提出
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
当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
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部门经理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就提名
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并将研究结果提交董事会通过。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
料。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
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召开,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
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由委员会办公
室保存。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形成的方案及表决结果,报公司董事
会决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
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乐凯胶片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