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松先生召集和主持。本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
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的《北京大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11 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45 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计划》第三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4.036 万股(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58)。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茹水强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本次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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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