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3-06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资
              源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 20 年。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实施项目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预估量受到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
影响,可能导致面积减少,碳汇量也会随之减少。
可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按照森林经营方法学开发的项目,因资金、政
策等因素影响,抚育、补植补造及施肥等措施未到位,可能导致可产生的碳汇量
不及预期。
实际项目中产生碳汇量可能受气候、抚育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不及预期。
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下简称“森海碳汇”或“丙方”)与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以下简称 “甲方”)、
赣州市南康区乡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温室气
体自愿减排项目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合同》,该合同属于森海碳汇日常经营合同,
已按《公司章程》及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甲方及乙方提供
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取得其它合法授权的,位于赣州市南康区约 125 万亩林
业,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对上述林业资源开展共同的评估和规划,预计第一期
开发约 80 万亩(具体申报面积和范围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以适用的方
法学框架下的项目申报及核定签发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职能部门,位于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 55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赣南大道与陈赞贤大道交界处
金融中心 2#楼
  法定代表人:李福生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河道采砂,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木材采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自来水
生产与供应,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
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乡镇经济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土壤污染
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森林固碳
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
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园
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智能农业管理,化肥销
售,灌溉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林牧渔
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
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森林经
营和管护,人工造林,森林改培,竹材采运,林产品采集,林业产品销售,木材
收购,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
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赣州市南康区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与公司、森海碳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
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
  乙方:赣州市南康区乡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方式、合作规模及三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乙方提供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取得其它合法授权的,位于江西省
赣州市南康区的森林/林地约 125 万亩。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对上述林业资源
开展共同的评估和规划,预计第一期开发约 80 万亩(具体申报面积和范围由甲
方、乙方、丙方三方共同确定,以适用的方法学框架下的项目申报及核定签发为
准),丙方负责林业碳汇项目的设计、审定、监测、核证和签发及上述过程中产
生的资金投入。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乙方承诺不再对本合同项下林业碳汇项目自行开发或
与其他第三方进行林业碳汇合作开发。
  乙方对该森林/林木的种植、经营及管理享有自主权,森林/林木本身除林业
碳汇资产以外的权益仍由甲方及相关权利人享有,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的林业碳
汇资产分成并负责相关权利人资产分配及处理事宜。
  丙方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比例的林业碳汇资产或碳汇收益权。并负责按合同
约定比例分配林业碳汇资产。
  丙方负责承担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所需要的资金投入。
  (二)合作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内,丙方需完成林业碳汇项目的设计和审定
备案(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申报项目材料、政策变动、方法学变动及国家主管部
门尚未受理的除外,申报期相应顺延)。
  合作期限为项目情景相对于基线情景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时间区
间,合作期限为 20 年。
  (三)收益分配及支付
  在签发林业碳汇资产后十五日内,按照约定收益分配比例进行林业碳汇资
产的分配,甲、乙、丙方应各自承担相关税费和交易费等。
  在本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甲、乙、丙三方对符合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第
一个监测期(前 5 年)产生的碳汇量进行预估,按照 50 元/吨进行计算,丙方支
付给乙方 10%的预付款。预付款按照第一次交易前 30 个工作日,北京绿色交易
所林业 CCER 平均价格进行碳汇量抵扣,由乙方分配对应的碳汇量给丙方。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借力国家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机遇,积极布局碳汇
交易业务,若合同能顺利实施,按目前国内碳交易价格测算,预计合作期限内将
至少产生净利润 2,000 万元,将对公司实施项目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碳汇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
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合同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受政策、市场等多方因素影响,推进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项目预估量受到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
素影响,可能导致面积减少,碳汇量也会随之减少。
  (二)本次合作项目期限较长,如碳汇市场交易价格走低、市场竞争加剧等,
可能会对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按照森林经营方法学开发的项目,因资金、政
策等因素影响,抚育、补植补造及施肥等措施未到位,可能导致可产生的碳汇量
不及预期。
  (三)该项目碳汇产生量根据本公司前期开发项目的实际标准作为测算依据,
实际项目中产生碳汇量可能受气候、抚育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不及预期。
 (四)公司预计该项目整体收益对公司影响较小,何时实现收益也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岳阳林纸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