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2451 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855.77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04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41,506.68 133,942.91
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
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和
WAYZIM TECHNOLOGYPTE. LTD.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
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
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受到
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新生产车间的产能利用
率放缓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因此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情况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因及具体情况
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2,593.87 万元,截至 2023 年
品线扩充计划,公司拟在子公司中科微至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重点开展
工业机器人相关技术的攻关研发,并购进相关研发设备,据此扩大研发人员规模与质量。
因公司位于无锡基地的实验室已装修完毕,中科微至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
司使用此场地开展研发活动,因此拟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募投项目工程及设备费用,中科
微至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江苏)有限公司重点开展工业机器人包括 IGV 和 AGV 智能搬运
车相关技术的研发活动,以满足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和效果,更好地服务公司研发与产业目标的实现。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投资内容 额 额 增减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一 工程及设备费用 6,588.45 2,234.00 -4,354.45
二 预备费 325.42 325.42 -
三 实施费用 15,680.00 20,034.45 4,354.45
四 项目总投资 22,593.87 22,593.87 -
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4,068.05 万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为 1,068.43 万元,投入进度为 7.59%。由于前期出入境管控的影响
和资金出境外汇管制要求,公司对全球营销网络项目的投入相较于原定计划有所滞后。
公司拟加快布局海外营销网点,有计划地招聘海外营销人员,合理安排并调度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进度,优化调整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减少场地及设备费用和运用及营
销推广费的投入,增加海外营销人员的招聘规模。
综上所述,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拟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投资内容 额 额 增减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一 场地及设备费用 6,187.55 3,700.00 -2,487.55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投资内容 额 额 增减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二 实施费用 7,880.50 10,368.05 2,487.55
四 项目总投资 14,068.05 14,068.05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2023 年以
来,公司加速推进全球营销网络的建设,境外销售团队人员持续扩充,人员费用支出增
加,本次公司根据场地现状及后续实际需要调减场地及设备费用投入,有利于公司根据
实际需要规划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需要而进行,不属于
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