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2451 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855.77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04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41,506.68       133,942.91
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
子公司广东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和
WAYZIM TECHNOLOGYPTE. LTD.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新增成都、马来西亚吉隆坡、美国佐治亚州、德国埃施波恩、匈牙利布达佩斯、墨西哥
合众国墨西哥城为“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
点及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目”受到
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以及新生产车间的产能利用
率放缓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因此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
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三、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用及各项办公费用、市场费用等支出均呈增长趋势。未来公司将加快布局海外营销网点,
有计划地招聘海外营销人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
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先用境外自有外汇头寸支付海外营销网络费用。具体操作流
程如下:
过指定账户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建立对应台账(外汇支付按照交易日当天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存档对应费用附件。按需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经公司内部
资金调拨流程审批,方可进行置换,置换申请获批后,同时报送至保荐机构处备案。
异议后,财务部将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划转入
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
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包括对上述资金支付情况的核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募
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外汇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科微至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