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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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 ”)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针对科陆电
子拟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外币收入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而有关成本构成大部
分为本币,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汇率的波动对公司利润有较大的影响。
为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定
性,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目标利润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其他等
值货币),该额度可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25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 主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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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埃及镑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
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
般不超过一年。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
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能与公司预期报价汇率存在较大差异,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
汇兑损失。
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
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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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
种风险。
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
兑损失。
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
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
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
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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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
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就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业务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开展
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
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
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陆电子本次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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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科陆电子本次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宇恒          祁玉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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