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里石”)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
司新增提供对外担保主要为下属子公司经营所需,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
子公司的共同利益,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担保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宜。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殷逸伦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殷逸伦先生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
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殷逸伦先生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殷逸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 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泽艺 向 伟 黄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