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3-09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签署了
《商业保理业务合作协议》,拟开展合计不超过 2 亿元保理融资业务,业务期限
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4 年 8 月 3 日,具体保理融资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
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与横琴金投签署合作协议,开展保理业务的审批权限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珠海
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公司拟作为债权
人或债务人与横琴金投合作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相关合作的业务模式在当次保理
业务中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金投与公司及下属公司已签署的合同编号为 JTBL-BLYW-2023-012、JTBL-BLYW-
限及额度内新签署的其他《商业保理合同》。
追溯至横琴金投与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己开展的初始保理业务合作的时间。
次保理业务中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横琴金投合作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
状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
债结构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
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