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 机构 ”)
作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
(证监许可〔2022〕2806 号)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东方通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024,096 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20.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30,779,267.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9,220,724.07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317 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Tong 系列中间件产
目
基 于 人 工 智 能的下
全产品开发项目
合计 261,994.40 216,922.07 50,000.00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
不断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根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同
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
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
费用约 1,207.50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
仅为测算数据),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和承诺
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用途;
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股东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德平 王 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