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
份有限公司章程》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3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79,579.00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