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 设计总院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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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
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
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白 云          周亚娜        纪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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