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腾科技: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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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写字楼 C6 南 7 层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和《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
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监事会提出
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第 1 页 共 2 页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并同意以 21.7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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