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3-06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916,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 日。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为 243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791.6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
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公司为 243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791.6 万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日期授予 授予股票数 授予激励对 授予后股票
价格 量 象人数 剩余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日期授予 授予股票数 授予激励对 授予后股票
价格 量 象人数 剩余数量
由于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
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且公司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
内明确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授予对象,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59 万股
限制性股票失效。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
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在满足相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激励对象可
解除限售数量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人员情形的;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首次授予第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
一个解除限 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2 年销售量增 年度公司实现钕铁硼成品销售量
售期 长率不低于 20%
首次授予第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
二个解除限 增长率不低于 45%或 2023 年销售量增 24.12%,完成销售量增长率目标
售期 长率不低于 45%
值。
首次授予第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三个解除限 增长率不低于 75%或 2024 年销售量增
售期 长率不低于 75%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 对象中,除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个人层面系数
结果
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
优秀 A 100%
良好 B+ 100% 243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
合格 B 100%
优秀、良好或合格,满足 100%解
待改进 C 80%
不合格 D 0% 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24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1.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 本次解除
制性股票 除限售的 限售数量
序 激励对 数量(万 限制性股 占其已获
职务
号 象 股) 票数量(万 授限制性
股) 股票比例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
员(合计 243 人)
合计(243 人) 1,979 791.6 40%
注:12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已履行回购审议程序,待后续回购注销。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流通日:2023 年 11 月 1 日。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7,916,000 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874,015 -7,916,000 47,958,0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5,969,036 +7,916,000 1,063,885,036
总计 1,111,843,051 - 1,111,843,051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尚有 610,000 股需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宁波韵升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宁波韵升本次解除限售除解除限售期尚未届满外,其他解除限售条
件均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待统一办
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