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有效表决人数 5 人。公司
监事单淑兰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已书面委托徐淑香女士代为出席
会议,并按其已表示的意愿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国华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共同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监事会通过公司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3.08 元
/股调整为人民币 3.01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21 元/股
调整为人民币 2.17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
意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47.49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
购时股票市场价格
(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下同)孰低值进行回购;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2 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
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
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
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4472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
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6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
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
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其剩余未达到业
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8123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
励对象因死亡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3.12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
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发生负面情形,
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合计 17.85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值回
购;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80 分>S≥70 分”(当期解
除限售标准系数为 0.9),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标准系数回购注销其本期计划解除
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516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值回购。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6.96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
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鉴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退休
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
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
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587 万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
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
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
售,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2425 万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 4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321.0323 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321.0323
万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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