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和石”)持有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9,788,6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前期,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详见《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目前,
减持期间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来源
振石集团(香港)和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
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69,788,6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减持完成情况
比例 (元/股) (元) 量(股) 股比例
振石集团(香港)和 集中竞价 未完成:
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 850,707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