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天键股份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天键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
要,公司向关联方赣州恒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恒茂”)进行材
料采购、委托加工业务,拟新增交易金额不超过 1,200 万元,此次新增的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有效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冯砚儒先生、冯雨舟女士已对该
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定价 预计新增 新增后关联 上年发
关联方 6 月已发
类别 内容 依据 发生金额 交易额度 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方 材料采
采 购 材 赣州恒 购、委托 市场
料、委托 茂 加工业务 价格
加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赣州恒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薛江峰
设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上欧工业园欧翔路南侧、坪欧路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1MA39A69U4J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塑料制
经营范围 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952.94
净利润 120.94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001.67
负债总额 117.94
所有者权益 1,883.72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薛江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冯砚儒先生的配偶之胞妹之
配偶(即连襟),其间接控制赣州恒茂 71.63%股权,并担任赣州恒茂执行董事。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赣州恒茂为其他可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故
公司与赣州恒茂构成关联关系。
赣州恒茂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赣州恒茂进行材料采购、委托加工业务,拟新增
交易金额不超过 1,200 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
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
际情况按照逐月或定期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
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亦不会
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赣州恒茂进行材料采购、委托加工业务,拟新增交易金额不超过
额度是出于公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与关联方赣州恒茂关于材料采购、委托
加工业务的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定价方
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
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新增的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
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周依黎 苏锦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