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爱科
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2.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42,987,6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
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25,293,581.06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317,694,018.94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3]9218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金额 资金额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
精密特种电源产业化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
苏州爱科赛博电源技术有限责任 苏州爱科赛博电源
公司新增精密测试电源扩建项目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8,000.00 38,000.00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
鉴于“苏州爱科赛博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精密测试电源扩建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科赛博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 10,000.00 万元向苏州爱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以上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束止。
四、本次提供无息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爱科赛博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白小青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松花江路 590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电力电子变流器产品、交直流电源产品、电能质量控制产品、新能源和智
能微电网电能变换产品、电气控制监测和工业自动化产品、电气成套设备
经营范围 和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项目的设
计、咨询、开发、工程总包和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公司持有苏州爱科 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苏州爱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2,178.38
净资产 3,670.68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796.82
净利润 80.90
注:上述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科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苏州爱科赛博电源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精密测试电源扩建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子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
州爱科提供无息借款,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朱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