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追加2023年度收购活牛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喀尔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追加
联法人新疆天山军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
新安镇双顺牧业有限公司收购活牛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本项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喀尔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追加 2023 年
度收购活牛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建国 宋 亮 王东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