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祚文           罗小华             顾东林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益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