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日下午 13: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9:25 ,9:30—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
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
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辽宁省营
口市老边区江家房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15005(来
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417-3908517。
联系电话:0417-3908858
传真:0417-3908517
电子邮箱:fgxc@fg.ln-fengguang.com
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
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
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简称为“风光投票”。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代表本
人(本单位)出席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
项下打“√”表示选择。
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